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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9 点击数: 538
2026年1月5日,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深圳市中小学零碳校园评价标准》(简称《标准》)发布,并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由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和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联合15家参编单位共同开展编制工作,编制组涵盖了教育、科研、设计、建造、运营、咨询等建筑全寿命期。《标准》共分七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与符号、基本规定、评价指标、技术措施、教育与推广、评价要求。《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中小学校园的低碳、近零碳、零碳设计和运行降碳水平评价。

《标准》的推出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响应国家“1+N”零碳建筑标准体系布局,也紧密结合深圳气候特点与高密度发展实际,开展本地化能效指标研究,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校园减碳标杆;它将推动校园建设全过程标准化、科学化,从规划、设计到运营全面导入节能环保理念;校园作为能源使用密集型场所,也是践行低碳教育的重要场景。《标准》特别融入可感知、可体验的PBL(项目式学习)教育思路,引导在学生心中播撒绿色种子,助力形成全民低碳生活方式。
深圳此次在中小学零碳校园领域率先推出评价标准,不仅完善了地方零碳建筑标准体系,也为全国推进校园低碳转型提供了“深圳方案”,进一步勾勒出教育领域绿色发展的清晰路径。
《标准》编制过程回顾
1、标准立项

2024年5月17日,协会组织召开团体标准立项专家评审会。
2、编制起草

2024年8月7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召开《标准》启动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商定编制工作方案。

2024年11月18日,在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召开《标准》第二次工作会议,对核心条文进行讨论,确定核心指标。

2024年12月17日,在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召开《标准》第三次工作会议,对核心条文进行讨论,对初稿的修改进行分工。

2025年1月2日,在深圳市海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召开《标准》第四次工作会议,对初稿的修改进行讨论,针对指标进行测评。

2025年4月1日,在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标准》第五次工作会议,完善初稿内容,对前几次会议集中的问题进行修改。
3、征求意见

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9月7日,协会向行业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集《标准》完善意见和建议。
4、专家审查

2025年11月21日,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编制组按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后,形成报批稿。
5、正式发布

2026年1月5日,协会正式发布《深圳市中小学零碳校园评价标准》。
《标准》主编单位简介
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前身为建设部直属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1988 年由建筑大师,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建筑大师戴念慈先生创办,是改革开放后设计院体制改革的第一家试点单位。公司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城乡规划(乙级)资质。
建学建筑与工程设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在总建筑师于天赤先生的带领下致力于建筑师主导下的绿色低碳设计,通过对岭南地区地理、气候条件及传统民居的研究,结合现代技术手段,提出“绿、荫、透、水、材、能、慧” 的绿色低碳设计“七字诀”,创作出大量低造价、高性能、高等级的绿色、 低碳建筑,获得业界好评,为深圳建筑的绿色低碳发展,贡献一份“建学”力量。